東陽:構筑基層防腐 “新常態(tài)”
東陽:構筑基層防腐 “新常態(tài)”
2016年01月20日 11:05:00 瀏覽量: 來源:《反腐敗導刊》雜志 作者:賈歆琰
南馬鎮(zhèn)雙溪村原黨支部委員葛章友非法破壞耕地,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畫水鎮(zhèn)畫溪二村多次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使用權,原黨支部書記王春海、副書記王加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,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……近日,東陽市紀委對7起農村土地違紀違法問題典型案件在全市進行通報。
2015年以來,東陽以集中處置基層紀檢信訪為切入點,織密農村基層監(jiān)督防護網(wǎng),嚴肅懲處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案件。
嚴查:懲處一個,震懾一片
“案件查辦是警醒村干部廉潔奉公最有力的武器,教育10次不如查辦一件。”東陽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,東陽對違法違紀的不守規(guī)矩村官堅持做到“五個必查”,即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的必查;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必查;權力運行過程中不作為、亂作為的必查;媒體曝光和監(jiān)督的必查;明察暗訪和各項監(jiān)督檢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必查。
2015年,東陽開展了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專項整治,將反映村干部違反財經(jīng)紀律、村級工程建設、違法用地、違法建設等問題作為重點,嚴肅查處群眾身邊、侵害群眾利益、小官大腐等違紀違法案件。完成中央巡視組、省委巡視組轉交辦的信訪件295件,黨政紀處理35人,移送司法機關10人,挽回經(jīng)濟損失690余萬元。
截至目前,東陽市已對171起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,其中黨政紀處分171人,開除黨籍86人,移送司法機關14人,有效遏制農村干部胡作為、亂作為、不作為等亂象,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,在農村基層形成“不敢腐”的強大震懾效應。
嚴管:學規(guī)守紀,權力入籠
針對少數(shù)農村黨員干部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淡薄的問題,東陽市還組織開展了以“學黨規(guī)、明黨史、守黨紀”為主題的“黨風廉政建設圖文展”,組織全市6萬余名黨員進行《準則》和《條例》兩項黨內法規(guī)的專題學習和測試,進一步加強農村黨員干部的“紀律意識”和“規(guī)矩意識”,自覺做到知規(guī)矩、懂規(guī)矩、守規(guī)矩,從思想源頭上杜絕貪腐。
此外,東陽還探索試行了農村干部積分制管理,自行編印了《貫徹執(zhí)行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“不可為”清單》,將村干部該干什么、不該干什么,通過一項項加扣分條款進行明確,并以每月積分、季度亮分的方式,對農村干部實行動態(tài)化積分管理,對不守規(guī)矩農村干部按照“一般關注、重點關注、高度關注”3個等次進行分類監(jiān)管,并采取“分級約談、掛號監(jiān)管、處置整頓”的方式轉化整頓。
嚴管才是對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,該市紀委有關負責人這樣說,“通過對權力的制約,讓權力不再‘任性’,切實將紀律和規(guī)矩挺在前面,積極引導村干部依法履職、盡心履職,讓廣大村干部自覺廉潔高效履職?!?/p>
浙公網(wǎng)安備 33010302001662號